第四十二章 朝堂-《水浒新秩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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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平息朝野物议,官家先后放出宫女三百八十三人。

    不想,昨夜又有流星出斗西南方。

    当此之时,天子急切需要能冲抵灾异影响的祥瑞,就算明知梁子野欺君,也得暂时放过,若贸然同意俞栗所奏,谏臣们受此鼓舞,岂不是又要牵出一大堆事?

    余深正思索间,忽听玉阶上天子纶音:“余相公可有奏?”

    “臣确有奏,知郓州事梁子美及知寿张县事苏瑾,联名上表‘梁山四十二亡户沐官家圣德,已登册归治,梁山匪患自消’。又,知成都府事庞恭孙上表‘夷人董舜咨、董彦博乞内附’,都堂不敢擅断,请陛下圣裁。”

    成都路保州董仲元、霸州董永锡二夷部乞内附,根本不是甚新鲜事,实际上,两部在嘉佑(仁宗最后一个年号)、熙宁(神宗第一个年号)年间就曾两次请命于朝,此类蛮夷素无礼信,今日附明日叛乃是常事。而梁山几十户亡户归治,也是政事堂就可以处理的“小事”。

    但在这个敏感时机,将二者放在一起,意义便大不同了,这就是内圣外王,乃圣君所为,盛世气象,有此两奏,臣子们再想就梁子野之事借题发挥,扯到道观、花石纲之上,就得掂量掂量了。

    天子曰:“余相公所奏两事,便依前例,俞卿所奏之事,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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